为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确保财政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净月高新区财政局全力以赴做好直达资金的接收、管理、拨付和监控工作,确保中央拨付资金进得来、管得严、用得好、看得见,切实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
1.成立工作专班,确保落实监控责任
资金下达后,净月高新区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成立由局长牵头的工作专班,确定分管国库科副局长具体负责直达资金统筹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将工作落实到具体个人,通过日常监督和重点监控动态掌握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
2.建立资金台账,确保资金流向明确
净月高新区财政局收到下达的资金后,各科室依据职能分工梳理直达资金的相关信息,建立资金台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拨付对象,并指导、督促以及规范业务主管部门的资金使用,落实定期对账机制,确保直达资金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3.严格拨款监管,确保资金精准使用
按照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净月高新区直达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管理,严禁将资金划入预算单位实有账户方式发放,切实加强直达资金预算源头管理,规范分配下达资金,确保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做到惠企利民,资金精准使用。
4.加强动态监测,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按照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管要求,净月高新区财政局按照统一安排,科学快速部署,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对接,及时做好直达资金指标信息、支付信息、台账信息导入监控系统相关工作,动态监控资金支出进度和流向,实现直达资金使用全程可监控、可追溯。
5.科学安排分配,确保资金效益提高
截至目前,净月高新区共收到上级下达区直达资金32241.01万元,参照直达资金689.33万元,共计32930.34万元,分解率均达到100%。主要包括:正常转移支付资金27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7456.5万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24508.51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7.23万元。
从支出情况看,资金主要用于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城乡义务教育经费支出,“三保”支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城乡低保特困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疫情防控,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应急物资救治药品等支出。其中直达资金已形成实际支出24580.94万元,支出进度为76.2%,参照直达资金已形成支出518.08万元,支出进度75.2%,剩余资金预计在年底前全部支付完毕。
下一步,净月高新区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直达资金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部署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依托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实现直达资金全覆盖、全链条监控,按时限加快完成直达资金分解下达及预算执行。
(来源:净月新城市生活)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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