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2月25日电 (石洪宇 王浩然)去年,为进一步确保“放管服”改革到位,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实效,蛟河市纪委监委靠前监督,实施“2+3”工作法(2个坚持和3项机制),开辟服务企业“净化通道”,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通过纠治“四风”,坚决破除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承诺不兑现、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鼓励推动各级干部当好服务企业的“贴心人”,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良好营商环境。
践行“一线工作法”,定期深入项目工地、厂矿企业进行现场办公,第一时间了解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堵塞制度漏洞,切实优化营商软环境。
采取“正推”和“倒逼”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结合,认真开展各项涉企政策督导落实,确保窗口单位、基层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执行“不打折”、落实“不走样”。同时,持续清理整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金融服务等领域在企业融资过程中的评估、担保、登记、审计等收费行为,重点排查强制企业接受中介机构有偿服务及发放贷款中附加隐性或变相收费行为。
联合商务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以销号式监督管理,确保简政放权“三个到位”、政务服务“四个一”、政府服务“五张清单”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强化对疫情期间审批办理实施明查暗访,督促推行网上办理、邮寄办理,促使行政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强化责任追究,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要求落实不力、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等损害营商环境情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以问责利剑护航营商环境建设。
据了解,2020年蛟河市30个软环境问题全部整改,便利化登记等措施有效落实;全年为企业降本减负6亿元、协调贷款1.1亿元、争取补助资金844万元;市场主体达25432个,同比增长11%。100个超500万元项目开工建设,40个超500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