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25日电 (李丹 张小瑞) 日前,通化市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达到了原、被告双方均满意的效果。
2019年10月的一个夜晚,对于住在梅河口市某小区一楼的左某一家来说有点特别。窗外秋高气爽,屋内阴雨绵绵,左某想打开卧室的灯一探究竟,电灯却闪了一下就熄灭了。他走到客厅一看,地面上积了一层水,屋内滴滴哒哒的“小雨”没有一点儿停下的迹象。
原来是二楼闫女士家进行暖器改造时,落下了一根水管,水顺着水管源源不断地流到二楼,又从二楼地板向下渗透到一楼的天花板,滴落到左某家。为了解决问题,左某决定上楼寻找闫女士,敲门声持续了很久,楼上却始终无人回应,打电话也无人接听。无奈的左某找来热力公司的工作人员掐断了楼上邻居家的上下水,直到二楼的积水全部流出,左某家的“雨势”才止住。
两家在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多次协商,却始终没有达成一致,2021年2月,左某来到梅河口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闫女士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收案后,承办法官田伟通过电话调解、当面调解等方式,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充分听取双方主张,从法治公正、邻里和谐的角度面对面、背对背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为弥补左某支出的榻榻米修复、刮大白、损坏电器更换等费用,闫女士一次性主动给付左某5000元赔偿款,两家握手言和。
“远亲不如近邻”,社会治理既要靠法治,也要靠德治,既要公正法治,也要文明和谐。(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