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7月15日电 (薛栋栋)7月15日上午,沈阳铁路公安局在长春召开命名表彰大会,长春公安处刑警支队大队长赵雪松同志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2004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的赵雪松,在组织的关怀培养下,逐渐成为一名作风优良、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人民警察。
17载刑侦战线,她先后参与侦破各类案件1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40余名,打掉犯罪团伙51个,缴获各类毒品20公斤,成为名副其实的“犯罪克星”。
说到“犯罪克星”,赵雪松认为这个“美誉”没有什么特殊的,她说:“每次只要遇见案件,我就充满了活力,就想给它破掉。”她语气坚定地说:“犯罪在我面前不容忍。”
2007年的“1.14”持枪特大抢劫运营款案,怀有身孕的赵雪松在抓捕嫌疑人时,第一个冲了上去,一直追出200多米才将嫌疑人抓获。在感到阵阵腹痛后,她也没有放手,直到其他队员赶到。在医院检查时,丈夫心疼又诙谐地说:“我们孩子的胎教就是打击犯罪。”
在17年的刑侦生涯中,赵雪松也曾因案件难破或受到威胁想过“不干了”,但做警察的任务和职责使她坚持下来,她说:“每次碰见犯罪分子或者犯罪事情发生时,我就觉得这就是我做警察的任务和职责,为自己选择警察事业的信念干下去。”
赵雪松用“侠骨”面对犯罪,用“柔情”温暖家人。她的丈夫也是一名警察。“正是因为双警家庭,我丈夫对我的工作性质更加理解。也就更能体谅我,支持我。”她说。她的公公婆婆和父亲母亲对她的工作也特别支持和理解。由于工作有危险性,为了不让她分心,老人生病住院了都不会告诉她。
提到女儿,赵雪松的眼睛湿润起来。“这些年工作的时候基本上没和孩子共同参加亲子活动,大家都认为她是‘单亲’。孩子的生日、六一儿童节我只能远远地用视频或者电话祝福女儿。”对于孩子的愧疚,她说:“只能她慢慢长大以后,跟她去讲,让她慢慢理解。”这次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她的孩子也很高兴。赵雪松说:“她知道我获得这个荣誉以后,说:‘妈妈,现在我为你自豪,等我长大了一定要让你为我也自豪。’”
获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赵雪松表示;“(荣誉)对我之前所做的工作是一种鼓励和认可,也证明我之前选择这个道路是没有错的,让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坚定理想、坚定信念、坚定我做人民警察的执着,努力工作,努力将身边的人带动起来,尤其是青年民警。”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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