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27日电 (谭伟旗 王欣婷)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活用“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调解一起案件。
据悉,王某杰与高某、周某华、高某雨、邹某盼系屯邻关系,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四人先后多次从王某杰处借款,经双方对账核算,截至2016年4月,高某四人尚欠王某杰28万元未给付,对账后双方均无异议,被申请人为王某杰出具了借据一枚。此款经王某杰多次催要,高某四人分次共偿还10万元,余下的18万元一直未给付。
该院立案庭法官详细了解情况后,告知申请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其中一项是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保护其合法权益,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但王某杰没有提供法律规定的诉前财产保全要求的担保能力。
法官告知王某杰,可以在线申请保险公司方便快捷的网上担保并能指导其进行操作。在解决了全部疑问后,王某杰申请冻结了高某四人名下的银行存款。随后,法院审查后出具了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冻结了高某、周某华、高某雨、邹某盼名下的银行存款。
在发现自己名下存款被冻结后,被申请人主动联系王某杰,要求共同到法院在法官的见证下才给付欠款。完成欠款给付后法官当场出具了解除保全裁定。至此,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该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保险公司保险机制和担保公司的担保机制,方便快捷高效地办理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2021年以来,共办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61件,其中网上在线办理担保的非诉财产保全案件47件。
该院介绍,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大大地缓解了债权人诉讼后难以执行的顾虑,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诉源治理进程、树立司法权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该院将持续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强化司法为民措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