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通化县税务局精准落实安置残疾人税费优惠政策为企业添能,持续优化办税服务水平为残疾人减负,送政策,做辅导,支持企业用好用足残疾人税费优惠,切实提升了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福利企业持续发展、扩大安置残疾人就业提供了保障。
吉林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今年年初询问有关残疾人政策时,税务干部首先了解了安置残疾人的岗位设置和工作情况,向企业财务人员详细讲解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增值税限额即征即退、残疾人工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并详细介绍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但是在合计退税总额时发现退税额有差别,发现职工花名册中新增了残疾人职工,经过与该药业的会计逐条核对,逐一审核,在系统中添加了新增职工,解决了这个问题。“在今年疫情影响的特殊时期,税务部门再次辅导了我们这项优惠政策,享受残疾人退税,使公司每月节省了27万余元的税款,充裕了现金流,帮助残疾人解决了就业问题,也为我们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增加了底气!”据了解该企业是B级纳税人,2021年安置残疾人46人,在职职工人数165人,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为27.88%。2021年截至目前共实现退税241.5万余元。
同样享受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的还有通化某药业有限公司,该药业是A级纳税人,2021年安置残疾人26人,在职职工人数90人,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为28.89%,退税129.6万余元。
扶残、助残是爱心,更是责任。2021年截至目前,通化县税务局辅导安置残疾人企业5户,安置残疾人就业105人。(龙安 陈鏕冰)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