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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法院:朋友借款起干戈 法官调解化玉帛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8日 13:45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环城人民法庭法官张笑梅成功调解一起朋友之间的借贷纠纷,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隔阂,使双方冰释前嫌,节约了诉讼成本,让案件最终圆满解决。

  据悉,原告刘某与被告常某是多年的朋友,被告因家庭生活需要向原告借款,双方约定还款日期。还款期至,被告并未履行义务,经原告多次索要无果后,将被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仔细查看了案件材料之后,发现原告提交的欠条等证据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证据链,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案件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又考虑到双方为多年的好友,生活中难免需要相互帮助,相互来往,一纸判决只会让“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遂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

  虽然承办法官入额时间不长,但凭借入额前的丰富工作经验,与入额后深入审判实践相结合,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本着既断“是非”,又除“芥蒂”的基调,对双方当事人开始了抽丝剥茧般的调解。

  法官从双方多年友谊为突破口,一方面安抚稳定原告刘某的情绪,劝说刘某珍惜双方友情,理解被告常某的实际情况和困难;另一方面,对常某进行批评教育,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劝说其应当承担应有的责任。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常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给原告刘某道歉,解释未按时还款的原因,并达成延长给付欠款的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重续昔日友情。

  一直以来,该院环城人民法庭始终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正确处理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能动履职作用,高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沃土粮仓上落地生根。(谭伟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