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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法院:农资纠纷无小事 源头化解促振兴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8日 13:46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4月28日电 (谭伟旗 宋昌旭 王欣婷)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郭家法庭成功调解了三起种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欠款人当庭结清化肥款,法庭调解工作获得当事人赞许。

  据悉,孙某在农安县经营化肥种子农资公司。2023年,张某、冯某、朱某三人向孙某赊购种子化肥,并分别出具欠据,但是张某三人以种子不合格为由至今未给付种子化肥款,无奈之下,孙某以公司名义将张某、冯某、朱某三人诉至法院,要求给付种子款。

  法官李兆义受理该案件后,认真翻阅卷宗,梳理案情,为了及时解决问题,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试图通过问询找到案件的突破口。经过沟通,法官找到了该案的争议点,原来问题的根源出现在了双方对种子质量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法官选择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调解,因为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断,第一次调解失败了。但是休庭期间法官也没有放弃,一直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经过不懈努力终于让双方初步达成了和解的意向,随后召集双方当事人再次面对面开展调解工作,与双方反复沟通,努力化解双方之间的对抗情绪。

  最终,法官促使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两起案件当场给付欠款、一起案件撤诉,至此,三起纠纷均得到圆满解决。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从根源上化解纠纷是审判工作的核心。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立足于审判工作实际,扎实为民办事,从问题实质着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