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没想到辉南县税务局帮我远程办理了全流程业务,为这样的服务点个赞。”纳税人宋先生在微信中留言。
据了解,宋先生2月初在辉南县购车后,由于在北京出差未能及时缴纳车辆购置税,现在受到疫情影响,又无法回到辉南县按期缴纳车辆购置税。在接到缴税提醒短信后犯了难,纳税期限在即,自己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非常着急,遂拨打了辉南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电话。
在了解事情原委后,辉南县税务局立即安排干部同宋先生取得联系。工作人员与宋先生互加微信,宋先生将身份证、车辆合格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通过微信发送给工作人员。该局组织工作人员一方面帮助宋先生在电子税务局通过自然人注册;另一方面登录后填写相关申报资料,并通过微信拍照发给宋先生核对,核对无误后,将缴费二维码发给宋先生,通过微信支付顺利完成了车辆购置税的缴纳。
该局将持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紧盯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办税需求,继续依托“征纳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和个人所得税APP等“线上”办税平台,让征纳双方距离不再遥远,难题不再难。(龙安 金美茹)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