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统一领导,吉林市司法局积极推动社区矫正委员会设立,不断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6月29日,市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率先成立,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任委员会主任,政府分管市长及公、检、法、司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14个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随后,各县(市、区)、所辖乡(镇、街)社区矫正委员会陆续成立。截至2020年12月10日,吉林市已完成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设立,共成立市级委员会1个、县级委员会9个、乡(镇)级委员会140个,实现全市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
此项工作的完成,标志着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对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持续规范健康发展,推进法治吉林、平安吉林建设,助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吉林市将以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设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法》的贯彻落实,全力提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为全市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