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最后一笔执行款已到账,请注意查收。”近日,申请执行人杨某收到了宽城区人民法院划拨的执行标的款11,799元,至此,该案全部履行完毕。
该案系一起继承权纠纷案件,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系继母女关系,2013年杨某父亲去世后,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的继母张某独自占有杨某父亲全部遗产,杨某得知后于2016年将继母张某起诉至宽城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给付原告杨某法定继承份额6.99万元及利息。因张某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张某年龄较大且患有心脏病,需常年服药,除固定工资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生活比较困难,而申请人杨某是一名癌症患者,独自抚养孩子,生活也很拮据。面对这种情况,法官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在认真研究案件并与双方多次沟通后,决定依法冻结张某工资款银行账户,自2017年起,对张某工资款账户进行冻结,每半年扣划一次,分别用于支付申请人欠款与被执行人生活费。就这样,近四年来,每到划款的时间,办案法官无论工作多么繁忙,都挤出时间按时到银行进行扣划。终于在2021年2月份将最后一笔款项给付完毕,给案件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本案中,法律关系明确,是一起比较简单的执行案件。但是,办案法官没有机械办案,而是通过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善意地采取执行措施,积极促成双方共情共赢,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秦凤偲)
(来源:中新网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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