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5月18日电(谭伟旗 孙玉峰)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处理一起法拍房案件,该院介绍,法拍房有着起价低的优势吸引着很多人的观望,但是法拍房跟商品房虽然本质上是一样的,在房屋交易流程上却存在非常大的区别,正是因为这些区别,导致法拍房成为了很多人“可望而不可即”的选择。
据悉,高某某与樊某某因与汪清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法院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后,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故被其公司向法院执行局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高某某、樊某某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诉讼费,共计56万余元。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依法查封了高某某、樊某某名下的房产并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对涉案房产进行议价,确定议价价格为56万元。随后法院对该房产进行了拍卖,在经过一拍、二拍后仍未能成交后,于今年4月进行变卖,最终以56万的价格被受买人郐某竞拍获得。
据介绍,买受人郐某交接房产时,由于第一次买法拍房,房屋转移所有权流程不懂,便给该院执行局打了电话寻求帮助,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倪艳军当即带领执行干警前往汪清县政务大厅为其办理房产过户。
由于此房产情况复杂,首先房产已被高某某、樊某某二人进行了房产抵押,随后又被法院查封,若要转移所有权就需要强制执行。
在了解了买受人诉求后,执行干警立刻协助其办理了相关手续,反复奔走于银行及政务大厅顺利完成了房产解封,解除房产抵押权,房屋过户手续等问题,最终在执行局干警的帮助下郐某如愿以偿的为自己的新房更了名字。(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