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19日电 (谭伟旗 关平康)近日,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成功帮助原告吉林省桦甸市某银行收回欠款,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据了解,2011年1月,被告朱某向原告单位桦甸市某银行借款,约定2012年1月还款,贷款到期后,原告银行多次催要无果遂将朱某起诉至法院。
为防止被告朱某转移财产,原告向该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扣押被告朱某银行存款、微信账户、支付宝等财产。该院干警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立即启动保全程序,成功冻结被告刘某名下全部存款。
得知存款被冻结后,被告人朱某主动与原告进行沟通协商,表示愿意偿还货款,但需要留出时间筹集资金。原告表示同意,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该院介绍,被告不久后付清了其拖欠的货款,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该院依法准予撤诉。(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