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3日电 (谭伟旗 王欣婷)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诈骗犯罪案件,16名被告分别被判处十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法院责令16名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及产品。
该院介绍,2019年5月5日,潘某某、曹某某二人共出资30万元人民币,成立以焦某某为公司法人的德惠市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多种产品的广告,并设置被害人无法打通的热线,以此获取被害人的电话号码。
随后,该公司雇佣1名会计及13名话务员,冒充“健康顾问”“售后指导老师”等身份,向被害人“问诊”,虚构、夸大所售产品的功效,同时谎称有优惠政策,高价向被害人销售低成本、无疗效或只有辅助治疗功效的产品,诱骗被害人下单购买产品,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
该院介绍,该诈骗团伙自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10月15日期间,共计诈骗200余万元。另据法院查明,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间,被告人丛某1、丛某2、秦某某在仲某某犯罪团伙(均另案处理)参与诈骗。
该院认为,上述16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通信工具等技术,采取欺骗手段,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潘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余15名被告人均在此起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均应减轻处罚。
16名被告人均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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