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23日电 (谭伟旗 陶铸民)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山城法庭受理一起要求离婚并划分财产案,张某与李某2020年结婚,现因双方感情不和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并分配婚内财产。
据悉,双方对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对于一栋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的房屋争议较大,难以调解。据悉,该房屋于2020年购买,并办理了抵押贷款,现仍未还清,且该房屋尚未完成交付。
该院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物权理论和中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
该院介绍,房屋产权的分割必须建立在房屋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即离婚时分割的房屋,必须有产权证证明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离婚时,房子没有产权证,那么法院就无法确定所争议的房屋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无法分割房屋所有权。
故该院最终判决双方当事人离婚,并驳回分配房屋的诉讼请求,告知当事人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