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29日电 (谭伟旗 毕胜)近日,中国某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人员来到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将一面锦旗分别交到执行局法官及助理手中,并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据悉,该公司与池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经该院审理,判决池某返还该公司借款本金、利息及各项费用。
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并没有立即申请执行,而是给予池某充分还款期限,但池某始终没有按照生效的判决履行义务。由于该公司在诉讼期间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冻结了池某名下一银行账户,该账户冻结期限即将届满,该公司遂向宽城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在察看卷宗时发现距银行账户冻结结束时间仅剩不到48小时,若不马上续封,账户将会自动解冻,财产很有可能被转移走。于是,执行法官立即作出执行裁定书,当天便赶往银行续封该账户。
考虑到银行冻结账户的金额不足以清偿债务,执行法官便来到池某家中,对其进行悉心的释法明理工作,向其说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并告知如不按时履行,其家人居住的房屋将会对其进行评估拍卖,将对家人造成心理伤害。
在法官耐心的劝说下,池某同意与该公司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该公司同意放弃利息部分,池某在三个月内还清欠款。此后,池某按约定每月将执行款汇入法院账户。近日,保险公司收到最后一笔执行款,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该院介绍,为维护辖区金融秩序和防范金融风险,不断创新执行举措,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推进涉金融案件执行。通过主动与金融机构对接、对涉金融执行案件摸排清理、整合共享信息资源、集中传唤被执行人等方式推动涉金融案件执行,不断提升涉金融案件执行质效,全力确保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