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14日电 (谭伟旗 侯博特)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某和黄某9年骗取低保金3万余元。
据悉,2012年,被告人李某为申领最低生活保障金找到被告人黄某,黄某提出为其子女办理残疾证可以办理低保,并通过他人伪造了李某儿子李某1、李某女儿李某2的残疾证。
2013年6月至2019年7月,李某用伪造的两本残疾证骗取了最低生活保障金三万余元。被告人李某和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将赃款全部退存于社会救助事业中心账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
法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骗取国家低保的人,不但要将骗得的钱款全部退回,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