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2月9日电 (谭伟旗 姜美辰)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就是利用了酒驾人害怕报警的心理,勒索到了钱款。
据悉,自2021年7月19日至9月4日期间,被告人张某伙同10人,在柳河县、梅河口市、通化市东昌区、通化县等通化市周边地区物色酒驾人员,以故意制造追尾、剐蹭等交通事故、使用言语威胁等方法,逼迫被害人出钱平息事件。
经查,被告人张某等人共计作案14起,并勒索钱款,已涉嫌敲诈勒索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法官介绍,所谓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手段,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
“碰瓷”团伙的演技精湛,套路防不胜防,装作要报警的目的就是,吃定了酒驾者都深知酒驾入刑,摄于法律的威严而只得选择“破财免灾”,而破解这种套路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不要酒驾。
法官提醒,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酒后驾车,以防“碰瓷党”有机可乘。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酒驾司机是“碰瓷”案中的“受害者”,但他酒后驾驶这一行为本身就是要严厉打击的重点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也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面临法律的制裁。(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