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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首次启动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6:10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王万峰/供图

  4月23日,吉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暨第43届“爱鸟周”活动启动仪式在吉林市举行。

  此次活动旨在通过开展鸟类等野生动物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鸟类保护知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加大野生动物及栖息地保护力度,保障候鸟迁飞安全,号召公众共同参与保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吉林。

  活动由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吉林市人民政府主办,吉林市林业局、吉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吉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承办。

  仪式期间,开展了观看“爱鸟周”活动宣传片、宣读爱鸟护鸟倡议书、护鸟志愿者讲述救护鸟类故事、参观鸟类科普知识与普法宣传展板、爱鸟护鸟签名、发放宣传资料和画册、悬挂鸟巢、放归东方白鹳和苍鹭等野生动物等活动。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祁永辉在启动仪式上表示:“让我们以此次宣传月和爱鸟周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加入到保护队伍中来,自觉成为野生动物保护的实践者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传播者。”

  祁永辉希望,全省各级林草部门、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共同抓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切实履行好野生动物保护职责,打破空间阻隔,打通生态廊道,打造适生环境,推动吉林省野生动物保护事业顺利发展。

  此次爱鸟周的时间为4月22日至28日。自1981年开始,吉林省每年开展“爱鸟周”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向全社会宣传普及鸟类知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弘扬生态保护意识。“爱鸟周”成为吉林省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著名品牌活动。

  今年,吉林省首次启动了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在全省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通过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并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不违法猎捕、购买、食用鸟类等野生动物。

  同时,普及野生动物科学知识,展示物种多样性及其栖息地保护成效,激发公众保护热情,并发展保护志愿者队伍,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保护事业。

  吉林省是鸟类迁徙通道上的重要节点,是鸟类的重要繁殖地和迁徙停歇地和越冬地。吉林省高度重视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自1996年开始连续实施全省禁猎,各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持续组织开展野外巡护、清山清套清网活动和候鸟护飞行动,构建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部门间联席会议机制,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全国率先启动了迁徙期水鸟同步调查。

  2024年3月正式实施了《吉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这是吉林省首部关于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目前,吉林省已记录到的鸟类达385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鸟类101种,包括中华秋沙鸭、白鹤、丹顶鹤、东方白鹳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27种,大天鹅、白琵鹭等国家二级保护鸟类74种。

  中华秋沙鸭由2018年的288只增长至600只左右,丹顶鹤、白鹤在吉林迁徙停歇数量高峰期可分别达到260只和4000只。东方白鹳、白头鹤、白枕鹤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也频频现身吉林。(张瑶 魏静 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