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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两部条例5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7日 09:02 来源:长春日报 编辑:王思博

  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长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长春市养老服务条例》,两部《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长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围绕长春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问题,立足长春市实际,针对粮食安全、产业发展、城乡融合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制度设计,以法治力量聚合力、破难题、开新局。《条例》主要内容涵盖落实粮食安全战略、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强乡村有效治理、提升乡村文明程度、强化扶持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规定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强化黑土地保护利用,采取科学的耕种模式和耕作技术,持续提升黑土地质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数字技术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参与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

  人才、资金、土地等是乡村振兴事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条例》规定,统筹加强各类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定向培养乡村专业人才,激励人才返乡创业;保障乡村振兴资金投入,要求政府应当优先保障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完善农村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长春市养老服务条例》紧紧围绕长春市养老服务的现实需要,针对当前长春市养老服务发展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结合、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具体标准、服务对象及保障措施等,明确了促进养老服务增加供给、提质增效的方法路径,保障养老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条例》明确居家社区养老的定义、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职责,鼓励多元化主体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要求对小区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建设无障碍设施,建设敬老餐厅等服务设施。加强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的衔接、融合,鼓励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家政等行业融合发展,依托气候、森林、温泉等资源,开展旅游康养、森林康养、温泉康养、运动康养等特色康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