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帮我们讨回工资,孩子的学费有着落了。”沈某等13名农民工对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激动地说。
近日,有群众反映,有13名农民工于5月29日来到龙井市某工地务工,7月15日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李某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7万余元,多次讨要劳动报酬未果。
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安抚好农民工们的情绪,立刻前往施工单位确认是否存在该情况,在得知是因为施工单位拨款不及时才导致的此次拖欠案件,工作人员向施工单位负责人讲解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同时说明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带来的后果,并要求立即处理沈某等13名农民工的欠薪问题。
通过工作人员的沟通协调,施工单位负责人深刻认识到欠薪对农民工造成的伤害以及企业承担的不利后果,当即表示愿意支付拖欠的工资。经协调后,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现场发放了13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人工资。
截至今年7月,该局共接到各类投诉举报案件150余起,共帮助800余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784万余元,切实解决群众问题,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高龙安)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