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4月22日电 (谭伟旗 闫旭)“这也不是我花的钱啊,加起来都破万了,我花的我不可能不知道吧,不会又是……唉,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真是没有办法了。”经过仔细对比账单,杨女士找到了“罪魁祸首”——她13岁的儿子小雨(化名)。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小雨往游戏里充钱了,距离上一次还没过多久,这就又一头扎进了“金钱自由”的游戏世界。
去年8月26日,杨女士发现儿子小雨一直在向游戏充值,自6月至8月共累计充值21300元,后向该游戏运营商申请退款却遭到拒绝。原是小雨之前便一直向该游戏充值,被杨女士发现后已经以小雨为未成年人,私自充值未经家长同意为由,向该公司申请过一次退款了。这是第二次申请,该公司并未受理、退还充值款。无奈之下,杨女士来到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山城法庭寻求帮助。
小雨向游戏内进行大额充值不属于“纯获利行为”,也不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且小雨的父母拒绝追认这一系列的充值行为,故小雨的充值应属无效行为,家长有权要求游戏运营商退款。两万余元并不是小数目,收到起诉状后,山城法庭法官助理陶铸民多次线上联系该公司,释法明理,调解纠纷,最终该公司同意返还小雨的充值款。
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也发生着变化,而大家往往重视那些成年人的消费行为,忽视了一群“小小消费者”。因为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且未形成正确的消费观、世界观,就更容易被错误的社会舆论、消费主义所影响,形成错误的消费价值观,从而导致错误的消费行为。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对未成年人消费行为和自身权益进行保护,一方面是维护法律价值和保护消费交易行为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也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引导孩子们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
其实,像小雨这种多次充值的行为背后暴露的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梅河口市人民法院能够帮助家长追回未成年人购买游戏虚拟商品的财产,减少家庭经济损失,可是未成年人沉迷游戏形成不正确价值观的错误影响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未成年人的少年时光是这个世界最宝贵的财产,法院愿意成为守护这些“小小消费者”的安全卫士,也请家长和全社会一起持法律之矛,守护孩子们的平安。(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