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德惠市农村居民收入总量保持稳定上升态势。2020年,德惠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700元,比“十二五”末的2015年增加4845元,增长40.9%,年平均增长率为7.1%。连续5年在长春地区排在首位,居全省第三位。
“十三五”期间,德惠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呈现出“增速上扬、结构优化”的特点。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幅达到了7.4%,比“十二五”末的2015年同比增幅高了3.4个百分点。五年中,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均超过城镇居民,年均增速比城镇居民快1.4个百分点。同时,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在持续缩小,2020年德惠市城乡居民收入比值为1.73:1,较2015年1.84:1的差距比缩小了0.11。
“十三五”期间,德惠市委、市政府对就业困难群众实施就业援助,开展就业扶贫,还有防控疫情期间做好稳定就业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等多项举措,对农民增收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同时,德惠市广大农民随着经济的发展已经逐步走出农村的狭窄小天地,不再满足于种地和养殖业的增收。自主创业能力明显增强,劳动力转移速度明显加快。这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之一。
从收入结构上看,经营收入的占比较高,但比重在逐年降低。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比2015年增加了387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0.5%,相比2015年的67.9%的比重,下降了17.4%。这一数据表明,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体的经营净收入在农民收入构成中仍然占绝大部分的比重,但这个比重却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农民居民的增收渠道不断拓宽。
在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增长最快的是工资性收入,并且比重逐年上升。2020年德惠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比2015年增加了2774元,增长101%,年平均递增15%,这也是增收渠道拓宽的一个表现。
在四项收入中增幅位于第二位的是转移净收入,2020年,德惠市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比2015年增加了1294元,增长125%,占比提高了5.2个百分点,年平均递增达到了17.6%。“十三五期间”,不断完善的养老保险、社会救济、福利、医疗保障等制度,不断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如农村低保、医保、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渐提高,范围不断扩大,粮食直补等惠农政策及时全额的发放到农户手中,这些都是促进转移性收入增加的因素,有力保障了农民增收。
(来源:长春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