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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法院以诉源治理促基层善治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2:54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案件。

  据悉,2023年末,李某夫妇通过中间人宋某,在债权人唐某处借款并与唐某签订借据,因经济困难没有按约定时间还款,在中间人宋某的催促下,李某夫妇将部分欠款转给宋某。

  近期,债权人唐某在联系李某夫妇偿还欠款时,遭到了强硬的拒绝,无奈只能将李某夫妇诉至孤家子法庭。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经征得原告同意,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面对李某夫妇的强硬态度,债权人唐某要求结束调解,直接进入审判程序,认为自己借据在手,打起官司来一定能赢。

  为了从根源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以诉源治理促基层善治,办案法官一边继续为李某夫妇解释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一边联系中间人宋某,希望其能到场缓和双方矛盾。

  在中间人宋某到场后,办案法官为三方当事人理清了借款以来的每一笔账目,并讲明借款人、中间人、债权人在此次借款合同中的法律关系,阐明利害,李某夫妇深思熟虑后表示之前对事情的理解错误,同意协商处理,并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在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中,借款归还给无代理权限的“中间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还款无效的行为。在归还借款时必须及时收回借条借据等债权凭证,避免因为“隔手”交易造成自身不必要的麻烦。

  近年来,该院孤家子法庭一直致力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提升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更高质量的能动履职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