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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起纠纷!梨树法院调解助企纾困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1:08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快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构建优良的营商环境推动群众获得感、认同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据悉,过去两年,原告某商贸公司与被告某水泥公司签订了两份《灰渣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采购灰渣和尾矿粉,,每月28日前双方核对(质量、数量)确认无误后,卖方按核对数据开具相应发票;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相应的发票验收合格后,在下月月底前以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供应了灰渣和尾矿粉并依约开具了发票,已履行完毕全部供货义务,经双方核对账目,被告确认欠原告货款。原告认为,被告拖欠原告货款未支付,给原告造成了资金周转困难,遂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及时化解双方纠纷,承办法官认真翻阅案卷,梳理案情,实地走访企业。经了解,原、被告双方有着密切的业务往来,虽然现在产生纠纷,但双方仍然有继续合作的意向,且被告公司承认拖欠货款的事实,因企业暂时资金紧张,所以没有按期进行支付。

  承办法官秉持着“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理念,积极组织双方调解。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细致耐心的给被告释理说法,告知其不支付所欠货款的法律后果。

  同时,法官劝说原告体谅被告的难处,双方各退一步。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合意,被告某公司当庭支付原告欠款。至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调解。

  该院始终把高效审理涉企案件作为护航经济发展的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让每一起纠纷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式。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认真研判涉企案件,坚持释法析理,及时跟进调处涉企矛盾纠纷,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梨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