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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朝阳法院:强制腾退变租赁 善意执行显温情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4日 13:55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中新网吉林新闻4月24日电 (谭伟旗 李明育)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武绍军带领4名执行干警、2名法警,在强制腾退房屋的执行行动中,耐心向占用房屋的案外人林某释法明理,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促成当场与房屋买受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据悉,在赵某诉魏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魏某每年给付赵某本金及利息,直至本金及利息还请为止。该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魏某未按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后赵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依法查封了魏某名下坐落于磐石市的一处房屋。在房屋处置阶段,案外人林某对案涉房屋提出执行异议,经审查后裁定驳回了其异议,后经异议之诉驳回案外人林某要求排除执行的诉讼请求。

  2023年,安某经司法拍卖程序成功竞买案涉房屋并办理了产权登记。但因案外人林某一直占用案涉房屋,致使该房屋未能实际交付。

  近期,该院执行局决定对案涉房屋进行强制腾迁,在此次强制腾退过程中,法官考虑到案外人林某年纪较大、无固定收入来源且无其它住所,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原则,主动联系竞买人安某到场,引导林某与安某进行协商。

  在法官的积极努力下,促成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并现场支付三个月租金。至此,执行活动圆满成功,林某与安某当场对执行法官表达了诚挚谢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