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10日电(李丹)记者10日从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获悉,长春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小组拟定于2021年10月至12月期间举办长春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季主题活动。为进一步整合各界资源,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品质,给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文旅产品和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类文旅消费活动和项目,征集时间截至8月20日。
据悉,此举旨在进一步发挥长春市作为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的示范引领集聚作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激发居民文化和旅游消费热情,促进文旅消费市场复苏和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申报主体资格为2021年长春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合作单位。2021年10月至12月期间,在长春市地域组织举办的各类文化和旅游类主题活动项目均可申报参与。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演出、展览、非遗、数字文化、主题公园、文化娱乐、游戏游艺、运动健身、节庆展会、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文体用品、景区景点、餐饮住宿、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及其他文化和旅游领域行业门类的活动项目。以上各类型的活动项目可单体申报,也可组合申报。
经审核通过的活动、项目,将纳入长春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整体平台,进行统一冠名,开展统一管理。部分特色明显、效益突出的活动、项目,将获得宣传推广、配套政策等方面支持。具体包括:授予“2021年长春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季十佳活动项目”称号,在申请文创专项资金时予以优先支持,并向有关投资机构进行推荐;视活动开展情况给予一定宣传支持,并由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通过平面、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渠道和推介手段,统一进行传播推广;将项目、活动信息及企业基本情况等列入《长春文化和旅游消费指南》等官方出版物,面向全市进行免费发放;享受长春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季相关优惠扶持措施;在政策解读、人才培训、考察学习等方面提供支持,并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经审核未列入长春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整体方案的活动项目,将被纳入长春文化和旅游消费项目储备库,通过适当途径进行推介,并协助进行完善和深化。
上述服务均为公益性质,不向活动、项目申报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可通过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查看《关于征集2021年长春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项目的公告》,下载《2021年长春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2021年长春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项目承诺书》,打开在线申报链接进行网上填报。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将另行通知并安排相关工作。(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