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全省法院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被评为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全力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前瞻性和主动性,高效审理民商、涉企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全力以赴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奋力谱写林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刘栋)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