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就金融信贷领域存在虚假证明材料问题,分别向某银行和某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得到双方积极反馈,取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法院在审理某银行诉两名被告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发现两名被告人以借款的盖有某公司公章的两份《职业及收入证明》存在伪造嫌疑,经进一步核实,二被告人为农民,并无在该公司工作经历。考虑到某银行及某公司规模均较大、员工众多,在所在行业具有重要地位及较强的社会影响力,为有效维护金融秩序和企业权益,该法院分别向某银行和某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
在给某银行的《司法建议书》中,该法院强调了审慎鉴别信贷资料对于金融机构规范信贷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同时建议某银行规范信贷审查制度,如因信贷人员玩忽职守、不审慎审查信贷资料情况而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如查实存在犯罪嫌疑的人员,建议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有涉法涉诉业务,及时与司法机关、律师沟通。
在向某公司发出的《司法建议书》中,该法院建议其规范公章使用制度,谨慎出具证明材料,对私盖公章、出具虚假材料的相关人员依规作出处理;如查实涉案公章涉嫌私刻,建议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有涉法涉诉业务,及时与司法机关、律师沟通。
两家公司在收到法院的《司法建议书》后,均认真核查,及时进行反馈。某银行立即对该笔贷款业务档案和业务流程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虽暂未发现信贷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但银行领导还是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研究,下发专项通知规范贷款管理,并在以后的贷款审查中加大对收入证明等资料真实性的核实力度,加强“贷款三查”,有效防控第一还款来源带来的风险隐患。某公司向法院复函称,经核实确认,证明材料中加盖的印章与公司公章不符,系伪造,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两家公司负责人表示,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非常及时,不仅有效遏止了不法分子对银行和公司权益的进一步侵害及对金融秩序的扰乱,也为两家机构的管理敲响了警钟,督促填补管理漏洞,完善此类风险的防范应对机制。
司法建议工作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该法院不断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执行过程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积极向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扩大了司法活动在优化党政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方面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服务水平和司法公信力。(秦凤偲)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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