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时间可随着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的变化进行调整,体育锻炼每天不少于30分钟,义务教育阶段每月每生收费不高于180元……19日,市教育局对课后服务时间、内容、收费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15日起,长春市全面推行中小学课后服务,在周一至周五正常上课日期间开展课后服务。小学服务时间原则上夏季延长至17:30,冬季延长至17:00;初中服务时间原则上延长至18:00;高一、高二年级服务时间原则上延长至18:30;高三年级服务时间原则上延长至20:30。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时间可随着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的变化进行调整,确保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
课后服务按照中小学各学段课程设置、教学特点和学生需求,组织个性化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每天学生课后服务期间体育锻炼不少于30分钟。义务教育阶段的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学生作业监管,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活动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普通高中阶段以自主自习与必要辅导答疑为主,鼓励学校开展生涯规划指导、心理健康辅导、社团活动等。
课后服务主要由本校教师负责。学校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与高校、科研院所、俱乐部、协会等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合作,引入专业人才到校提供专业化、多样化、特色化课后服务。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家长需要承担服务性收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的劳务报酬。义务教育阶段每月每生收费不高于180元;高一、高二年级每月每生收费不高于200元;高三年级每月每生收费不高于33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费政策。
(来源:长春日报 )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