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17日电 (谭伟旗 王欣婷)17日,记者从德惠市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获悉,由于近期非法集资手段花样层出不穷,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其“高额利益”让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随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正式施行,该院发布警示: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守好钱袋子。
按照《条例》规定,条例内所称的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据该公众号介绍,非法集资要有三大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同时,该公众号还介绍了非法集资常见的几种形式和手法。
该院法官提醒:大家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理财”、无风险投资,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投诉。(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