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9日电 (谭伟旗 陈晰)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海龙法庭成功调解两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两起案件均为同一被告,在法官干警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和解,不仅帮助当事人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据悉,今年7月,该院海龙法庭立案并审理原告骆某某和原告付某某与被告李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李某某邀请原告骆某某与原告付某某到梅河口市某工地工作。被告李某某在两名原告工作期间支付了部分工资,拖欠原告骆某某、付某某部分工资至今没有给付。
2013年11月5日,被告李某某给两名原告分别出具了欠条,但之后两名原告多次找被告索要工资,被告均未给付,遂骆某某与付某某来到法院寻求帮助。
该院法官郭志东随后开始走访调查,在深入了解案情后,本着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原则,郭志东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地沟通调解,并根据被告实际情况就给付问题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和方案,最终,在郭志东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意见达成一致,成功和解。
该院介绍,多年来,全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立足司法职能,着眼群众需求,积极担当作为,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生活中的“急难愁盼”问题。
该院表示,未来将继续充分发挥法庭的前沿优势,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诉调对接工作,细致优化各项司法便民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