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15日电 (高龙安)长春市南关区产院胡同与上海路交汇处,一片公共空地停满了车辆,这里是一处被人为圈占改建的收费停车场,长春市城管局执法人员介绍,这片空地约1000平方米,最多时可停100多辆轿车。当天,执法人员对私自设立的停车场指示牌、起降杆和道闸进行了拆除。
自9月15日起,长春市违法违规停车场专项整治工作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当天,长春市城管局对部分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停车场进行取缔。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于8月23日启动,整治工作将持续三个月,分为组织动员、自行整改、集中整治和全面验收四个阶段。期间,将对擅自占用公共区域的社会停车场、自行圈地开办收费和非收费的停车场全部取缔;拆除老旧小区擅自设立的地桩、地锁、起降杆和道闸;对医院、学校单位包括各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进行整改规范,确保各类停车场具备相关建设和经营手续。对依法开办停车场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由长春市建委管理,其他违反停车场规定的相关行为的由长春市城管局管理。
当天,长春市先后对伪满皇宫博物院门前、国贸大厦门前等7处违法违规停车场进行了取缔。对于市民关心的小区及单位内停车场如何处理。
长春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监督处负责人穆春毅介绍,对于老旧小区居民自治停车场,需社区开具证明并提供场地照片上报各区,由各区统一报备市城管局;对于单位院内不收费停车场,超过50个以上车位的,到长春市建委备案;不足50个车位的,无需办理备案手续。穆春毅还表示,将对群众反映强烈、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停车场进行重点督办,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加大对违法违规停车场的整治力度。(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