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记者从全市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会议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监督,长春市向13家市属国有企业选派纪委书记,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企业纪委合署办公,任命企业纪委负责人为监察专员,通过赋予监察权限,强化市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
本次集中选派是市委落实党中央改革任务的具体举措。当前,长春市国有企业资产总值已达4147亿元,占比超过全市规上企业的30%。同时,长春市13家国有企业支撑着城市水、气、热、城市交通及其基础设施建设,群众关注度高。按照市委要求,经充分酝酿、通盘考虑,推选出13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同志到国企开展监督工作,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市纪委监委要求,国有企业新任职的纪委书记、监察专员要始终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紧紧围绕职责使命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任务真正落实落地。要找准政治监督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从学习上看政治态度,从决策上看政治立场,从落实上看政治担当,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市属国有企业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长春振兴发展率先突破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为新任职国有企业的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以更加积极端正的态度、更加科学有效的方法,立足主业、履职尽责,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田莉在会上表态发言。
会议还对新任职的市属国企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及全市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为期一天的专题业务培训。
(来源:长春日报)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