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引导广大群众深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
该院公众号介绍,近些年,高空抛物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国家就高空抛物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高空抛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也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该公众号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高空抛物,根据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坠落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该院公众号介绍,高空抛物导致的后果不仅仅是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明确规定了高空抛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官提醒,在日常生活中,不要高空抛掷物品,规范自己的行为,共同守护我们的头顶安全。(谭伟旗)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