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6月13日电(谭伟旗 邵梁)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大典型案例》,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用“生道执行”平台 客观评估企业履行能力——尉迟某与长春某旅游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依法推动实质合并重整 促进企业成功转型升级 ——森工集团破产重整案》两个典型案例入选。
案例一:应用“生道执行”平台 客观评估企业履行能力—尉迟某与长春某旅游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
近年来,吉林高院综合运用大数据技术、区块链技术建设,推出一款执行应用系统--“生道执行”平台,长春地区法院试点先行、率先推广使用。
该平台借助大数据信息处理技术与银行信用评估模型为基础,对被执行企业成长性、资本背景、知识产权、企业规模、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等多维度指标进行评估,能够实现对被执行企业有履行能力的客观评价,把因市场环境、资金断链等原因暂时无法履行但具备可持续再生产能力的企业筛选出来,避免法官执行和解的盲目性,不但有利于减少执行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也能够有效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
该案中,长春中院正是依托“生道执行”平台出具的客观评估报告,取得取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履约能力的信任,双方才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案例二:依法推动实质合并重整 促进企业成功转型升级——森工集团破产重整案
依法高效审理破产案件,是企业依法获得救治和有序退出的重要途径,是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改革的着力点。
该案是长春中院审结的第一起实质合并重整案件,亦为迄今为止审结的财产体量最大的一起破产案件。为尽快推动企业早日盘活资产、重获新生,实现转型升级,长春中院全面开通绿色通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高效审结了此案。
案件从受理到裁定批准合并重整计划、终止合并重整程序仅用时七个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此案在审理实质合并重整案件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将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
下一步,长春中院将按照吉林高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行动”部署要求,持续完善暖商惠商安商司法政策,加快推动长春智慧法务区建设,打造以制度创新为引领的营商环境建设高地,为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力量。(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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