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现在就想办法把欠的钱都还上,别拍卖我的房子。”近日,在得知自己的房产即将被拍卖后,被执行人朱某急忙联系长春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办案法官,请求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并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最终案件顺利执结。
据悉,2018年6月,被执行人朱某从申请执行人长春市某银行处贷款,约定到期后还本付息。期限届满,朱某未按约定全部履行还款义务。2020年6月,银行将朱某及其担保人诉至该院。
经审理,该院判决朱某偿还银行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朱某未按判决书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发送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且第一时间查询了被执行人的名下财产。
在进行财产调查的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作为保证人的朱某的妻子徐某名下有一套房产,于是对该涉案财产进行查封。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朱某和徐某,协商还款事宜,但二人依旧推诿,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启动对该涉案房产的司法拍卖程序,司法辅拍人员现场拍照勘验。
见此情形,被执行人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房产会被拍卖,于是主动联系办案法官,请求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
最终,经办案法官多次沟通,双方达成一致,被执行人也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保证一定遵守法律规定履行还款义务。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
未来,该院将继续加大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强制执行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执行工作与营造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良性互动,为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金乔)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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