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2月20日电 (谭伟旗 刘伟)喝酒吃烧烤本是一件令人放松的事情,可有的人却借着酒劲滋事,甚至在民警执法过程中拒不配合、暴力袭警。近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袭警犯罪案件依法公开审理并宣判,被告人甘某犯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悉,长春市汽开区公安分局创业大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内一烧烤店有人酒后滋事。民警罗某、辅警黄某立即赶到现场出警,被告人甘某自述头痛需要医治,民警遂将其送至医院治疗。
经检查,甘某身体状况正常。甘某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并在医院内大声吵嚷,严重影响医院工作秩序。民警依法口头传唤甘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取证,甘某拒不配合,且在民警欲强制带其离开时,撕咬民警罗某手部致其左手中指受伤流血,抓挠踢踹辅警黄某,致其左手臂软组织挫伤,严重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案发后,甘某家属代其向二位民警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谅解。
该院认为,被告人甘某暴力袭击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且能主动向受伤民警赔偿损失,并已取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法官提醒,暴力袭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职责。日常生活中,如遇民警依法执行公务,要积极配合,切勿酒后“狂飙”,节外生枝。(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