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7月22日电 (谭伟旗 那华鹏)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暖企惠企安企六项新措施》,持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为吉林振兴发展添助司法新动能。
“新六项”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准确把握涉民营企业相关罪名认定标准,对涉罪企业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在押民营企业经营者依法从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对涉企案件审慎精准适用民事财产保全措施,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司法裁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法理情的有机融合。
据悉,“新六项”聚焦疫后企业实际司法需求,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角度出发,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务实管用措施,切实为企业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积极回应了企业司法新期待,部分举措走在了全国前列。
为做好“新六项”的落实工作,吉林高院将采取组织试点建设、观摩示范、全面考评、推进成果转化等措施,集中利用2到3年时间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近年来,吉林高院相继出台《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服务举措,制定服务依法防控疫情、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涉疫审判工作指引等一系列司法政策文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司法领域,包括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进一步推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司法政策从宏观向微观、由粗放向精细、由单一分散向系统集成转变。(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