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6日电(孙博妍 薛栋栋 彭诗茵)6日,记者从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经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每年的9月26日,设立为“吉林生态日”。
2021年7月5日,吉林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申请设立“吉林生态日”的议案。7月30日,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吉林生态日”的决定》,将每年9月26日,设立为“吉林生态日”。
该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雷表示,设立“吉林生态日”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载体;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生态强盛”的必然要求。
一直以来,吉林省始终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期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9.8%,“吉林蓝”成为生活常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治理;土壤环境质量、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覆盖率、自然湿地保护率稳中有升。
陈雷强调,“我们倡议社会各界要以设立‘吉林生态日’为契机,以加快建设生态强省为载体,大力宣扬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把保护生态、珍惜资源、爱护环境融入到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当中。”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通过设立“吉林生态日”,有利于推动吉林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有利于加快促进吉林省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不断擦亮吉林绿色底色。(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