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吉林分社正文

首页-->金融

推动消费维权 提振消费信心 共促行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4日 19:05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主持人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近两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紧紧围绕金融消费者关心的重点问题,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在金融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彰显金融力量,展现吉林省金融机构的责任与诚信,服务与创新,今年“3·15”期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吉林省银行业协会、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新网吉林特别策划了“消保直播间”系列访谈活动,本期访谈,我们邀请到了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赵鑫女士,请她来和我们分享一下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在新时期金融消保工作领域的经验和做法。

  主持人:首先,欢迎赵秘书长做客本期中新网吉林“消保直播间”节目。赵秘书长您好!

  赵鑫:各位网友、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赵秘书长,保险行业协会近年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您能谈谈行业协会都实施了哪些举措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质效吗?又取得了哪些成果?

  赵鑫:我从四个方面来说一下。一是我们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三个中心”的有机结合。“三个中心”也就是“消保中心”、“调解中心”和“反保险欺诈中心”。

  协会“消保中心”是保险消费者和社会公众了解保险知识、维护合法权益、监督行业服务的重要渠道。该中心也是省消费者协会的“直属联络站”和“消费维权指导站”,近三年来受理各类投诉咨询电话总计3864件;协会“调解中心”是依托经长春市司法局备案的“吉林省保险行业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保调委)来积极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2023年度被中国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公信力。近三年来累计受理各类调解申请11365件,调解成功6195件,达成一致金额1.31亿元;协会“反保险欺诈中心”积极开展反保险欺诈工作,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近三年来,通过协会的沟通协调及各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126条,公安立案74起,破获案件35起,打掉团伙1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数量93人,总挽回经济金额1560.93万元。二是积极推动保险行业纠纷多元处理机制,为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搭建纠纷解决的桥梁。自“保调委”成立以来,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长春市司法局等部门的支持下,充分发挥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全省现有调解员324人,定期开展调解员培训;大力推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无接触式”在线调解。2023年,保调委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长春市司法局、长春金融法庭指导下成立了16个驻保险公司调解工作室,这是保调委在便民、利民方面的又一项重要服务举措。三是苦练“内功”,从行业自身入手,大力开展信访投诉源头治理工作,发挥协会职能作用,持续组织各公司开展从业人员自律管理工作。四是持续组织开展宣传,精心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月”、“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整治非法代理退保”等大型活动和专项宣传。

  主持人:可以看出保险行业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下了不少功夫,那么下一步,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在消保方面还有哪些前瞻的设想和重要举措?

  赵鑫:下一步,协会将继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来提高保险消费者的满足感和获得感。一是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三个中心”职能作用,切实发挥驻保险公司调解工作室的作用,与长春金融法庭、以及市司法局做好沟通联系,推动“调解、司法确认、法院执行”工作一体化。二是推进信访投诉源头治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清理“虚挂人力”,推进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诚信建设,开展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测试,推行保险销售人员服务能力等级评定。三是完善保险行业消费投诉分析维度,建立健全保险消费投诉数据分析机制。四是充分发挥协会协调功能,制定保险行业消费纠纷处理统一标准。

  主持人:适逢“3.15”,赵秘书长有哪些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事项?

  赵鑫:在此3.15之际,提醒广大消费者:第一,要理性消费,选择适当的保险产品。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并购买保险产品或服务,并根据自身保障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产品。第二,充分考虑,谨慎办理保险退保。第三,依法维权,选择正规维权渠道。切勿相信“代理退保”黑产虚假宣传。第四,提高防范意识,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

  主持人:非常感谢赵秘书长今天的精彩分享。

  赵鑫:谢谢大家!

  主持人:各位网友、观众朋友们,我们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