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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7日 09:10 来源:长春日报 编辑:王思博

  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必须永远吹冲锋号。202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抓住“关键少数”,压实主体责任。将作风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内容,组织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督促推动领导干部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市县两级党政班子成员和市直部门“一把手”开展谈话监督120人次,反馈问题428个,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长春市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责办法》,明确13种具体问责情形,坚持违纪必究、失责必问,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突出问题导向,精准监督执纪。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作风监督的实施方案》,明确7个方面32项重点任务,找准靶心,精准监督。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作风问题专项调研,市县联动开展暗访,发现问题118个,处分14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纠治“四风”问题监督检查75次,查处和督促整改问题445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6人,处分37人。深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饮酒驾驶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加强与公安、组织等部门沟通对接,精准处置问题线索,立案110件,处分93人。在全市设立8个加重基层负担问题监测点,及时了解掌握相关部门收发文件、参会开会等情况,督促纠正文山会海、检查过多、过度留痕等突出问题。202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9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0人,通报曝光“四风”典型问题18批46起。

  深化标本兼治,提升治理效能。结合案件查办,深入分析案发单位在作风建设方面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深化监督促治、以案促改,全年累计制发相关纪检监察建议87份,推动修订完善规章制度43项。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创新传播方式,拍摄《廉洁修身正风齐家》《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等廉政短视频,汇编《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制播《廉洁长春》电视栏目16期,持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容错纠错清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55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做深做实回访教育,全市回访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753人,激励党员干部轻装上阵、奋发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