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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监督体系 加强基层监督 提升治理效能 推动长春市基层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8日 09:04 来源:长春日报 编辑:王思博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基石。2023年,市纪委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坚持系统思维、集成推进,因地制宜、积极实践,实现监督任务再结合、监督力量再整合、监督模式再融合,推动基层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有力有效保障党的富民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实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以政治建设为引领

  全面构建基层监督体系

  一年来,市纪委监委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各领域各环节,“点线面”联促共推,构建专责监督和群众监督上下结合、党内监督和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的基层监督新路径。

  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主体作用,依托基层党建单元,设立39个工作联系点,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政策规定导入基层、监督力量下沉基层,推动解决问题2266个,进一步激发群众监督活力。在老党员、老教师、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选任群众监督员5232名,全程监督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发现线索,扩大群众监督覆盖面。

  行管部门、监管部门、执法部门横向配合,推动农业农村、民政、审计等部门梳理重点项目资金528笔、建立“2清单1台账”,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督促推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处置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方面问题线索131件、处分处理10人,切实发挥职能部门监管作用。

  以“统一领导、联合协作、权责统一”为原则,就近整合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等力量,划分86个监督协作区,对重要监督检查、疑难案件办理、复杂信访处置及时启动协作。在全市范围内设立2476个村(社区)监督联络站,实行岗位“三员合一”、职责“三责协同”,转交问题3362个,上报问题线索264个,推动形成区域互通、协同高效的专责监督体系。

  以群众满意为目标

  突出重点分类靶向治理

  坚持站稳人民立场,把为群众服好务、办实事、解难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纠治一切影响中央惠民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

  建立“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群众测评”闭环工作模式,形成整治主题118个,收集问题1216个,督促整改问题1037个。开展全市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监督检查378次,12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下沉一线,发现问题96个,立案10件、处分8人。

  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跟进监督、主动监督、全程监督,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粮食购销、农村“三资”等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26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0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开展群众反映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举报“接诉即办”工作,筛选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解决的信访举报580件,销号办结522件;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医疗系统收受红包等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以基层善治为保障

  把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扩大群众参与、坚持依法办事、树立新风正气,为创新推进基层善治提供坚强保障。

  把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作为重要目标,紧盯基层党组织书记“头雁作用”发挥情况,围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深入查找、督促整改责任落实、履职担当、勤政廉政等方面问题,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关注的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村干部履职尽责、项目建设等方面,查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2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1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8批49人,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

  坚持纠树并举、标本兼治,做实常态化廉洁教育,督促镇街纪(工)委用好用活正面典型和反面案例,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3批,组织村“两委”特别是“一肩挑”人员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教育基层党员干部清廉自守、廉洁从政,以清廉党风政风带动淳朴社风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