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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司法协作化解涉税争议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5日 14:07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今天的听证会上,检察官、听证员对案件进行了详细分析,入情入理。接下来,我们会积极缴纳罚款,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近日,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长春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负责人孙某说。

  据了解,该公司是从事机动车检测业务的企业。2020年,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收到该公司涉嫌偷税的线索后,对该公司进行了税务检查。在此过程中,公司人员拒收税务文书,不提供纳税资料,不配合检查。为了推进工作,检查人员前往车辆管理所、开户银行、公司经营地村委会及主管税务机关等调查取证,通过外部证据查证该公司存在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的事实,对该公司追缴少缴税款并处罚款。因该公司不认同行政处罚结果,以其没有主观故意不属于偷税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历经行政诉讼一审和二审,虽然税务机关均胜诉,但纳税争议并没得到实际解决。

  为实质性化解争议,该局积极联络本案生效判决检察监督机关,引入司法机关工作力量,开展“税务+司法”争议调解。检察部门在调解前充分调研、做足功课,以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面对面的方式,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听证会,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实质性参与到争议化解中。听证会以提问、讨论的方式进行,听证员分别对争议的焦点发表了看法,并对纳税争议化解提出针对性建议。会后,检察机关又分别与企业和税务机关进行了多轮协商调解,最终解开了纳税人心结。

  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官刘庭语表示,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最高检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走深走实。此次检车公司涉税行政争议化解,是检察监督阶段调解成功的典型案件,化解争议不会止于个案,接下来检察机关会与税务机关密切协作,为税务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持续提供支持。

  该局审理科负责人井治说:“为完善争议化解机制,我局主动对接属地法院、检察院,就建立‘税务+司法’纳税争议调解机制达成共识,在行政诉讼不同阶段积极引入司法力量。”在诉讼前、诉讼中由人民法院主导。诉讼前,引导纳税争议当事人参加调解,税务机关配合人民法院对税费争议纠纷进行专业化调解,做好调解协议司法审查、推动司法确认,协助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涉税争议。诉讼中,法院不以判决作为结案唯一选项,庭审后,针对具体情况,再进行一次调解,符合相关条件的争取以调解结案。在诉讼后,由人民检察院主导,充分发挥检察部门监督职能,通过约谈、听证等形式推动纳税争议实质性化解,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纳税义务。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务司法协作机制,在维护行政权威与实现企业利益平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该局将在争议调解机制的基础上拓宽“税务+”共治范围,重点在执行方面开展合作,发挥司法机关优势,提升执法效能。(殷梅 江韬)